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
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
文号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
发文单位:国家税务总局
发文日期:2016-02-28
废止失效日期:2022-11-01
状态:全文废止失效
注释:废止。参见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)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)对本文进行了修改。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6〕9号),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已经取消。现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)所附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更新并予以公布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
国家税务总局
2016年2月28日
相关政策解读: 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》的解读
附件:
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